佩戴式防爆照明灯A
检测报告和防爆认证证书,标识符合《17式消防员佩戴式防爆照明灯款式标识统型要求》:
一、主体结构
17式消防员佩戴式防爆头灯采用直筒圆柱形结构设计,具备强光、弱光、爆闪光可切换功能,爆闪光闪烁频率应为8-10HZ。整体由外壳、光学单元、充电口、电量显示单元、电池和开关等组成。灯具重量≤110g,夹具重量≤40g。
★1、灯具外壳应采用AL6061-T6铝合金材质,表面采用硬质阳极氧化处理工艺,颜色为亚光黑色。
2、灯身筒中部采用滚纹处理工艺,滚纹部分距灯头 前端距离为24mm±1mm,距灯尾 端距离为10mm±1mm。
3、灯具 IP68 的要求,同时需要标明灯具的潜水深度和持续时间,灯具从2 m高度跌落不影响使用。
4、灯具工作满10min时测量其2m处光斑中心照度,光斑中心强光 照度≥1800lx,弱光 照度≥700lx。 二、附属结构
1、充电孔:灯筒上应设计有通用Type-C充电口孔位,孔位长度为7.9±1mm,宽度为5±0.3mm,孔位 前端距灯头 前端距离为30.6±1mm。当灯具充电时电量显示器应采用跑马灯方式显示充电进行状态及当前电量情况。灯具完全放电后充满电时间应小于4h。
2、电量显示窗:灯筒上应设计有通用电量显示单元窗孔,采用四段式蓝色电量显示设计,每段代表25%电量,孔位长度为11±1mm,宽度为3±0.3mm,电量显示孔与充电孔平行设计,轴向与充电孔的夹角为35°,电量显示窗 前端距灯头 前端距离为30±1mm。当电量剩余不足25%时, 一段电量显示灯持续闪烁提醒电量不足。
3、安装预留台阶结构:灯筒中部两侧对称设计有安装预留台阶,台阶长度为40±1mm,宽度为7±1mm。台阶 前端距灯头 前端距离为40.5±1mm,同时台阶与电量显示孔位垂直结构。
4、尾盖凹槽:为方便开关按压,灯具尾部应设计有凹槽结构,凹槽结构为双侧对称设计,弧度为Φ30±1mm,高度为2.4±0.5mm。
5、挂绳孔:灯具外盖应设计有挂绳孔位,位于尾盖非凹槽部分。挂绳孔规格为(4±0.5)mm×(1.4±0.5)mm,采用对称设计共计4个孔位。
6、开关孔:灯具外壳尾端中部应设计有开关孔,开关孔直径为Φ13±0.5mm,位于外壳尾端正中位置。
7、按钮开关:灯具应具备一体式方位灯大开关设计,尾部采用白色透明按钮式大开关设计,开关直径不小于12.5mm,同时开关应一体式设计有红色常亮方位灯,用于方位指示,红色方位灯在晴朗夜间的可视距离应不小于100m。
8、夹具:与消防头盔和抢险救援防护头盔滑轨配套的头灯夹具(夹具使用金属材质),上下可调节。
三、电池
1、电池应采用可充电锂电池,额定电压为DC3.7V,额定容量不小于1.9Ah。
2、灯具电池两端应同时设置正负极,且电池两端正负极性应对称设计,电池装入灯具时应不需区分方向均能使灯具正常工作。
四、标志
灯头部位标有“17式消防员佩戴式防爆照明灯” 标志。
鼓励配备集中式充电箱,充电箱应设计有充电指示灯,体现箱体内灯具电量是否全部充满。